商业银行在取得抵质押品及其他以物抵贷财产后,确定价值的原则不包括()。
资产购置时的价值
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
借、贷双方的协商议定价值
借、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
某分行一年内已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(列账的计价价值)为5000万元。一年内待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(列账的计价价值)为1亿元,已处理的抵债资产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,则该分行该年抵待处理抵债资产处置率为( )。
75%
50%
40%
20%
常规清收方式不包括( )。
直接追偿
委托第三方清收
协商处置抵质押物
财产保全
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( )年。
1
2
3
5
银行采取常规清收手段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,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( )内作出判决。
3个月
6个月
12个月
2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