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各项中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应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是( )。
下列表述中,不正确的是( )。
津西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,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,按单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,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销售成本时结转。津西公司2018年年初库存甲产品1 200件,实际成本为360万元,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。2018年,津西公司售出400件甲产品,未发生任何与甲产品有关的进货,2018年12月31日,该公司对甲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,库存甲产品均无不可撤销合同,其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0.26万元,预计销售每件甲产品还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0.005万元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,津西公司2018年年末对甲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( )万元。
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下列项目中,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是( )。
淮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%。该公司委托其他单位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(非金银首饰),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两种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%。发出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,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,支付的增值税为17万元。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,其实际成本为( )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