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目

甲乙夫妻的下列哪一项婚后增值或所得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
A

甲婚前承包果园,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

B

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

C

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,得利5万元

D

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

       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第5条规定: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
       A项:说法错误,不当选。果树上的果实尚不能成为孳息,只有与果树相分离的果实才能成为孳息。而且即使成为孳息,也是甲的个人财产。

       BD项:说法错误,不当选。选项BD所涉房屋和玉石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,属于个人财产。

       C项:说法正确,当选。选项C中的炒股所得则属于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因生产、经营所得,属于共同财产。

多做几道

甲(男)、乙(女)结婚后,甲承诺,在子女出生后,将其婚前所有的一间门面房,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后女儿丙出生,但甲不愿兑现承诺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,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。后甲又与丁(女)结婚。未成年的丙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,甲与丁签订借款协议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该20万元。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?

A

甲与乙离婚时,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

B

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

C

如甲、丁离婚,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

D

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,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

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,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。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?

A

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

B

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,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

C

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

D

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

2010年,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“香香”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。甲在外地的经销商乙发现甲尚未注册“香香”商标,就于2014年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上同时注册了“香香”商标,但未实际使用。2015年,乙与丙饮料厂签订商标转让协议,将果汁类“香香”商标转让给了丙。对此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

A

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“香香”商标无效

B

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“香香”商标一并转让给丙

C

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

D

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,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“香香”商标

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“童声”,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。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。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“童声”商标的儿童服装,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?

A

乙公司必须在“童声”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

B

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

C

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,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

D

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

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“逍遥乐”,并在该酒的包装、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,致“逍遥乐”被消费者熟知,声誉良好。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“逍遥乐”后,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。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。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?

A

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

B

如“逍遥乐”被核准注册,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

C

如“逍遥乐”被核准注册,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

D

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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